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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移民法的概念,美國公民的近親屬指美國公民的配偶、孩子、父母。作爲美國公民近親屬的孩子必須是末滿二十—歲的未婚人士。在目前來說,美國公民的近親屬在申請移民時,雖然也有配額。但名額寬裕,無需等待簽證。作爲第—優先的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是指美國公民的已超過二十—歲的未婚子女。一旦已婚或超過二十一歲 的人士就不得作爲美國公民的近親屬。申請移民時得按照移民優先類別排隊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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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法婚姻所生之孩子定義為: 雙親合法結婚後所生,且未年滿二十一歲的未婚人士爲合法婚姻所生之孩子。只要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在父母親申請移居美國,並且在簽證批准後,首次入境時,孩子只要未滿二十一歲且未婚。就可以隨父母同時移居美國。
合法子女是指合法婚姻所生,但已經超過二十—歲,或已婚的人士。這類人士如要申請移居美國要按照先移民類別排隊申請。因此,要作爲孩子而隨父母移居美國必須有兩個前提,一是二十一歲以下,二是未婚,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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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事實婚姻是否得到美國移民法的認可,要看事實婚姻在其本國是否得到承認。如果本國法律承認事實婚姻,從美國移民法的角度來說,由事實婚姻所産生的該子則與合法婚姻所産生的孩子一樣,都是合法子女。如果本國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所生的孩子如要依父子關係申請移民,則要根據本國(或父親居住國)的認領程序,將孩子認領爲合法子女後才能申請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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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繼子女意指隨生父母的一方再婚,通過父母一方與新婚偶之間的關係建立繼養關係,成爲新婚配偶的繼子女。如果父親或母親與新的配偶之間不存在婚約,繼養關係沒有通過婚姻而建立,也就不存在法律在上的繼子女關係。如果父親或母親的新婚配偶是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只要孩子是二十一歲以下未婚者,就可以隨再婚的父親或母親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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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通過法律認領爲合法子女的非婚生子女與簽證申請人之間本來就有著親子血緣關係,所不同的是孩子出生的時候,父母之間未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存在,但出生後,父母之間通過婚姻或其他法律程序將孩子認領爲合法的孩子。完成法律認領手續後,孩子即可按照合法父母子女的關係申請移民。收養子女指通過法律程序將他人所生的孩子收養爲自己的孩子。除非所收養的孩子是家庭裏兄弟姐妹間的孩子,一般來說,收養子女與收養父母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一旦收養關系統建立後,美國法律視養子女爲養父母的子女,養子女的親生父母即解除所有與該子女的法律關係。養子女享受與親生子女平等的法定權利。因此,美國移民法規定,被收養子女的親生父母不得以這種已經解除了的親子關係申請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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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種非移民簽證不僅都牽涉到是否有移民意圖的問題,而且都要明確證明沒有移民意圖,才能得到簽證。一般來說,配偶及孩子是否仍留在本國;回國後是否有穩定的工作;在本國是否有相當穩定的經濟基礎,是否仍有存款;在國內是否有住房;在美國 的活動安排是否包括回國的時間等有關資料都能被用來證明是否有移民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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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除個別案例外,非移民簽證一般可以延期,但有一個最長的有效期。各種不同簽證的最長有效期不一樣,例如:B類簽證入境時,一般只給六個月,然後可再申請延長至一年。F-1學生簽證根據1990年以前的法律最多只能延展到八年。但是1990年的新移民法取消了對F-1學生簽證的時間限制。J-1簽證的時間最長延長期要看不同的交流項目而定,具體可參考非移民簽證有關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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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提出簽證延期或轉換簽證的申請時要填寫表格(Form I-539,Application to Extend/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在原有簽證到期前十五天到六十天之內呈給移民局.同時應說明申請延期或轉換簽證的原因。申請簽證延期必須向移民局闡明需要延長簽證的原因,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例如:學校出具的說明延長簽證的原因的信件,項目資助的人的信件等有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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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簽證有效期是根據每個人來美國的不同的目的、進行不同的活動而定的。一般來說,來美國要進行的事都可以在簽證有效期內完成。比如說,探親簽證持有者有六個月的時間,最長可延至一年來進行探親訪友;公事出差的也有一年來處理事務;學生的簽證長短主要看所學科目需要的時間;培訓人員的時間則根據培訓計劃而定,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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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種簽證有各自不同的簽證目的。入境後,簽證持有者遵守美國法律,根據簽證的目的、計劃,從事活動的,都有權利在簽證有效期內合法逗留美國。但是,如果在簽證有效期內進行非簽證目的的活動,一旦被移民局發覺或查獲,則可能會被逮捕、罰款或驅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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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移民簽證,例如B-1、F-1、H-1、H-2、H-3、J-1等簽證,爲主要簽證,(principal visa),其隨行家屬所持有的簽證,例如:B-2、F-2、H-4、J-2等簽證爲派生簽證(derivative Visa)。一般來講,派生簽證從屬於主要簽證。例如:有條件獲得派生簽證的隨行家屬在美國的逗留時間從屬於主要簽證的逗留時間,一般不重超過主要簽證的逗留時間。在主要簽證持有人的簽證期滿離境時,隨行家屬也應同時離境。隨行家屬在美國的工作問題,不同的派生簽證有不同的規定。具體可參考非移民簽證有關介紹。但是,如果隨行家屬入境後,申請轉換成其他非從屬性身份,例如:從F-2隨行家屬簽證轉爲F-1學生簽證等,原有的隨行家屬簽證已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其在美國逗留的時間、工作權益等,則根據已經轉換的簽證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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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轉換簽證類別一般是指某外國人士在取得一種簽證,進入美國後,申請轉爲另一種簽證。例如:外國學生的家屬,持F-2簽證進入美國後,希望作爲全日制學生, 通過考試、得到學校的接受.申請轉爲學生簽證。這種情況在移民法裏稱爲“調整身份”( To adjust the status).除了幾種非移民簽證不能轉換以外,如果原有簽證屬於可轉換的簽證類別,入境時,移民局簽發的有效期也未過期,一般是可以申請轉換至其他簽證類別。申請轉換簽證時,必須證明申請人符合新的簽證的要求。如果申請轉換成另—種非移民簽證,則應該證明沒有移民意圖。但是,如果簽證持有人違反移民法的規定,例如:在美期間未經移民局許可。擅自參加有報酬的工作,原有簽證已過時或無效等,移民局—旦發現,其轉換簽證的申請則不會被批准。轉換的簽證類別可以是從某種非移民簽證轉換爲另一種非移民簽證。也可以從某種非移民簽證轉換爲移民簽證。具體哪種簽證可以申請轉換,哪種簽證不能轉換,請參考有關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詳細介紹。
申請轉換簽證類別時,如果所持的簽證還未過期,申請人可以在美國國內向對其居住地有管轄權的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表格以及其他證據、資料應同時附上,交給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或交給移民局地方辦公室,然後由其轉給地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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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來說,有幾種簽證是不能轉換的,簽證持有者到期就得離境。例如:K類簽證。簽證有效期爲四個月,持有者是作爲美國公民的未婚配偶來美國,法律規定入境後三個月內要結婚,沒有結婚的必須離境,不得轉換成其他非移民類簽證。 B-2簽證要轉爲 F- l學生簽證也有一定的限制,移民局如果發現申請人的入境動機是爲了就學而不是探親,則一般不予轉換。但是如果在申請 B一2簽證時,向領事說明有到美國瞭解學校的計劃,領事在簽證上注明,入境後轉換爲學生簽證則會比較順。持有J類簽證的外國人士如果要接受長期聘用,由此申請永久居民權,也受回國兩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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