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隸屬于美國司法部。移民法的執行權屬於司法部長,但司法部長通常授權移民局,因此移民局即成了移民法的核心執法機構,專門負責處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請案、外國人的入境與出境、邊界巡邏、逮捕並遞解非法外國人、難民審查、懲罰非法雇用等等,普通外國人打交道最多的是其直接受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請的4個地區移民服務中心以及處理日常移民事務的移民支局和辦事處。
在對簽證申請的決定權方面,美國境外使領館幾乎擁有某種絕對的自決權。但美國移民局由於完全按照移民法的規定及程式運作,具有規範化的特徵,因此對申請案的處理在很多方面與海外使領館可以說剛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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