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Visa是專為美國居民(合法之綠卡持有者)為居住在海外的配偶及未婚未成年子女所提出之簽證申請,但提出此申請必須基於美國居民(綠卡持有者)已為配偶及未婚未成年子女提出親屬移民滿3年但仍未獲面談者,則可再提出V Visa申請,以方便讓請願受益人及請願人在美國團聚並繼續等待面談。  V-1  Visa申請人必須是為美國居民(合法綠卡持有者)之配偶。  V-2  Visa申請人必須是V-1申請人之未婚未成年子女,或父母必須是美國居民(合法綠卡持有者)之未婚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  V-1/2  Visa申請人需具備要件如下: 1.  DS-156表及DS-3052表 (非移民申請表)
 2. 戶藉謄本
 3.  I-797表 (申請親屬移民之收據)
 4.  OF-230表 (只有配偶需要)
 5.  TSS-113表 (美領館面談文件準備通知書)
 6.  I-693體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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